李斯特自然是毫不尤豫的答应了威廉姆斯的要求。
一周二十美元相当于工人工作一周的工资,只需要付出两个小时的时间成本。
最主要的是教的人还是未来成为克苏鲁鼻祖的霍华德,只要霍华德按照历史轨迹成为文学鼻祖,那么相关的文学史就绕不开李斯特这个名字。
“嗨,李斯特你的那本《警察与赞美诗》写的怎么样,我的那本新开头已经更改好,打算最近几天投稿《星期六邮报》。”
“早写好了,你要不要看看。”
“该不会质量不保证吧?虽然我这边寄稿子寄得比较急,但李斯特你还是要以小说的质量为准的,不能够阉割东西。”
“那不会,这稿子你看看就知道。”
一说到这里,李斯特就不得不凡尔赛一句,到底是谁的写作速度这么慢,连一个晚上2500词都达不到。人再笨总不能学不会微积分吧。
一个晚上2500词,这还是李斯特比较收敛,这些纯手写才是这个速度,现在都用上专门的打字机,速度都快了不少。
李斯特把《警察与赞美诗》递过去。
前面的内容很简单,就是约翰的故事,李斯特用自己的话讲出来。
后面的内容是《警察与赞美诗》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李斯特虽然也讲过这一部分,但是讲的很有限,马克·吐温还是要详细看看的。
【约翰拿定主意要前往那座岛屿,说干就干,立刻着手安排】
【登岛的路子数不胜数,而其中最惬意的一条,莫过于挑一家高级餐厅,从容享用一顿奢华大餐】
【然后气定神闲地告知店家无力支付,自然会被不动声色地移送警方至于后续事宜,通情达理的地方法官自会妥帖安排,把他送进监狱】
以及之后的内容李斯特会花多少的笔墨描写这个事件这些都是看点,可以说不管是前面对背景的铺垫,还有这一部分的内容都很抓眼球。
【约翰来到一家餐厅面前,约翰认为自己的打扮比较干净整洁,只要约翰能够潜入餐厅,就大功告成,简单的时候一只烤鸭再加之一只夏布利酒就差不多】
【肚里的肉也足以让他在去往寒冬避难所的路上愉快满足了,可是约翰刚走进餐厅的门,餐厅的经理就把目光放在了他的破鞋上,一双大手柄他翻了个身,迫使他回大街】
【约翰只能另想方法,他捡起一块石头对玻璃窗一扔,附近的警察很快被吸引过来,警察问道是谁干的,约翰反问你不觉得我可能跟这事有关吗】
【警察懒得理会约翰,认为做出这种事的人不可能待在这里,反倒掏出警棍朝街上一个正在追逐拦车的男人冲去】
【约翰气得牙痒痒二连败以后他盯上了另一家餐厅,吃干抹净以后约翰一个钱也没拿出来,让带侍者找警察,侍者就是使用了最简单朴素的方法,让两个人教训了他一顿】
【走了五个街区以后,约翰打算假扮流氓,正当约翰以为自己可以顺利的踏入梦想之地时,女士却一把抓住了约翰的衣袖,跟藤蔓似的,缠绕在他这棵橡树上,约翰迫不得已,只能花大心思跑开】
【约翰想到了扰乱治安这个想法,可就算她手舞足蹈,警察也没来抓他,终于约翰心如死灰,他随手抢了一把伞,最后来到教堂,老教堂的影响让约翰开始憎恨这可恶的生活】
【正当约翰打算洗心革面找工作的时候,警察的大脸映入眼帘,次日法庭宣判:“布莱克维尔岛,监禁三个月。”】
“一个曾经在黑帮放高利贷的可怜虫,因为一次善心被盲人抢劫,被迫成为流浪汉。”
“迫不得已想进入监狱为生,他曾经进行了五次进入监狱的尝试,每一次进入监狱都是不同的角度,尤其是调戏女士的那一段。”
“让人忍不住会心一笑。都采用了非常经典的欧·亨利式,以一个出乎意料的反转来展现,虽然相似,但是胜于欧·亨利。”
“他只会在结尾,而你在开头上本身就有一个浓缩的欧·亨利,能够在剧情的开头就抓人眼球。”
“李斯特,我的朋友,如果这篇小说还不能在《星期六邮报》上发表,那肯定是编辑的脑子被密西西比河的河水泡发了。”
“这不仅仅是一个好故事,这是一个会流传下去的故事。路上,我马克·吐温算是遇到对手了,赶紧寄出去我已经迫不及待的看到他轰动文坛的样子。”
他能够说轰动文坛,那这稿子就不会太差劲。
“那就借你吉言了。”
这时,四周传来马车赶路的杂音,下一秒李斯特的耳边响起了利兰的声音:“什么稿子这么厉害?吐温都说轰动文坛。”
而不是开山之作,应该青出于蓝而胜于人才对,当然马克·吐温说的这话应该也有点过于吹捧的成分,一个新人的第二本作品,就算再优秀也优秀不到哪去。
“我能看看吗?”
李斯特点了点头,利兰作为《大西洋月刊》的编辑跟《星期六邮报》,同样都是顶刊,他们收了这篇稿子也一样,说不定价格还会高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