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森伯爵的马车,在返回暴风城的路上,走得异常平稳。温德尔公爵瘫坐在柔软的丝绒坐垫上,手里那杯奥特兰克陈酿已经没有了温度,他却浑然不觉,只是反复地、梦般地念叨着:“五千金币三个月—一座城堡”
“那不是城堡,温德尔。”格雷森伯爵的声音很平静,他已经从最初的震撼中恢复过来,那颗属于商人的大脑,正以一种近乎滚烫的速度运转,“那是印钞机。一台用土地、水泥和贵族的虚荣心当原料的印钞机。”
他摊开那张从范德的秘书手里“借”来的别墅区规划草图。图纸上,用细密的线条勾勒出的,
不仅仅是房子,还有配套的马、花园、人工湖,甚至还有一个小型的、可供女士们进行午后茶会的玻璃花房。
“他不是在卖房子。”格雷森的手指,点在那个玻璃花房上,“他是在卖一种全新的生活。一种我们这些旧贵族,做梦都想过,却从未实现过的生活。”
“我们的城堡,大,而且古老。但住在里面是什么感觉?”格雷森看向温德尔,“冬天,壁炉烧得再旺,走廊里的风也象刀子一样。夏天,厚重的石墙根本不透气,闷得象蒸笼。你的妻子,每次想洗个热水澡,需要四个仆人烧掉半车木柴,再抬着几十桶热水穿过半个城堡。而范德的别墅里,只需要拧开一个水龙头。”
温德尔公爵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格雷森说的每一个字,都戳在他的痛处。
“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不是去计算他能赚多少钱。”格雷森将图纸卷起,收好,“而是要成为他这台印钞机上,最不可或缺的零件。”
“怎么做?”温德尔终于抬起头,眼神里带着一丝求助。
“土地。”格雷森一字一顿,“闪金镇东边,艾尔文河拐角处的那片地,是斯托曼男爵的产业。那老头子又臭又硬,守着那片除了风景好之外一无是处的荒地,谁来买都不卖,说那是他祖父当年从豺狼人手里抢回来的荣耀之地。”
“我去找他谈过,他把我轰了出来。”温德尔泪丧地说。
“你用的是老办法。”格雷森冷笑一声,“你跟他谈金币,他跟你谈荣耀。现在,我们要换一种谈法。”
马车直接转向,朝着城内斯托曼男爵的府邸驶去。
斯托曼男爵的府邸,和他的人一样,古老而顽固。那是一座小型的石头堡垒,墙壁上还留着几十年前战争的痕迹,
当管家通报格雷森伯爵和温德尔公爵来访时,年过七旬的斯托曼男爵,正坐在他那间挂满先祖画象的书房里,用一块鹿皮,仔细擦拭着一把家传的、剑刃上满是缺口的长剑。
“让他们进来。”老男爵头也不抬,声音沙哑得象生锈的铁片。
“日安,斯托曼男爵。”格雷森和温德尔走进书房,一股陈旧木料和金属混杂的气味扑面而来“如果是为了那片地,你们可以回去了。”老男爵放下长剑,终于抬眼看了他们一下,“我的土地,不会卖给你们这种只认得金币的商人。”
“我们不是来买地的,男爵阁下。”格雷森的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他从仆人手中接过一个长条形的木盒,亲自放到老男爵面前,“我们是来送一份礼物。”
老男爵皱了皱眉,狐疑地打开了木盒。
盒子里,不是金条,也不是珠宝。而是一幅卷起来的、用上好羊皮纸绘制的画卷。
他将画卷展开。
画上,是一栋纯白色的、沐浴在阳光下的三层别墅。别墅的背景,正是他那片熟悉的、可以俯瞰整个艾尔文河的河湾高地。别墅的旁边,画着一个穿着元帅礼服的老人,正坐在花园的躺椅上,
悠闲地钓着鱼。
“这是”斯托曼男爵的瞳孔微微放大。
“这是“迪菲亚地产”为麦克斯韦尔元帅设计的退休庄园,我们称之为‘元帅的荣耀”。”格雷森的声音,带着一种蛊惑人心的力量,“国王陛下亲自过问了这个项目,他希望这位为王国征战了一生的老人,能在一个最安宁、最荣耀的地方,安度晚年。”
“而整个暴风城,也只有您那片高地,能配得上元帅的荣耀。”
斯托曼男爵的手,抚摸着画卷上那栋精美的别墅,指尖在微微颤斗。
“麦克斯韦尔他要住到我的土地上?”
“不,男爵阁下。”格雷森纠正道,“不是您的土地。这片地,您将作为技术入股,与“迪菲亚地产”合作开发。您将拥有整个‘荣耀山庄”项目百分之五的干股。未来,这里将建成三十二栋同样的别墅,每一栋的售价,都不会低于五千金币。”
“而您,斯托曼男爵,将作为‘荣耀山庄”的荣誉庄园主,您的家族徽记,将和迪菲亚的徽记一起,刻在山庄的入口处。您的家族故事,将作为小镇历史的一部分,被写进宣传手册,分发给每一个未来的住户。”
“人们会忘记斯托曼家族曾经从豺狼人手里夺回了一片荒地。但他们会永远记住,斯托曼家族,为王国最伟大的元帅,提供了一片安享晚年的荣耀之地。这,才是能传承百年的真正荣耀。”
老男爵彻底沉默了。他看着那幅画,又抬头看了看墙上那些已经面目模糊的先祖画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