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猫贪余温>其他类型>渣了高岭之花后,她被强取豪夺了> 第一卷 第79章 该还的,总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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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79章 该还的,总得还(1 / 2)

第二日,沈莺难得起了个大早,嗓子里的干痒已经好了许多,咳嗽也好了,只是身子骨乏泛,总归要活动活动身子才行,昨日既给魏太夫人送了礼,今日合该趁热打铁,再亲自走一趟。

“姑娘,都收拾好了。”昨日送了围脖,今日忍冬又收拾了一副棉线手套。本是沈莺闲来无事,自己织着玩的,不过手艺未曾犯懒,当真是做的不错。因而,便想借花献佛,一并送过去。

对镜梳妆时,沈莺抬眸看了一眼,今日她穿得艳丽些,因不想显出病气来,又特意打上了腮红,染了红唇,抬手从妆柜里拿出了那根连理枝的金簪戴了上去,当真看着贵气了许多。

“若是姑娘日日都这般打扮,定能将满府的儿郎都迷住了。”忍冬眼底闪过一丝惊艳,哪怕每日都能瞧见她家姑娘,但还是偶尔会觉得她美得不可方物。

沈莺点了一下忍冬的鼻头,念叨了一句:“就你嘴甜。”

若是论姿色,沈莺自认不输旁人,可若是只有美色,那便只能被人当做玩物罢了。沈莺理了理衣领,纵然带着毛领围帽,时不时的阵阵冷风吹来,亦让人禁不住缩了一下脖子。

可等到要出门时,沈莺却是一下顿住了脚步,有些事,是该早些了结的。

“去将二公子的那件披袄拿来。”沈莺努了努嘴,忍冬听清后,转身又回了里屋去拿。

厚重的披袄抱在手里,忍冬连拿旁的东西,都没力气了,“姑娘,要不先穿着?”

沈莺见她举步维艰,也就点了点头,张开手,让忍冬帮她披在了肩上,总归是暖和些。

若非舍不得这上好的皮料,沈莺还真有些不愿意还给魏晋礼。但……拿人手短,该还的,总得还,免得日后又被他想起来,又来寻她。

往鹤回堂去的路上,沈莺特意从翠竹亭绕了一圈,先去了慎独堂。

轻敲了几下门,门童打着哈欠,搓着手开了门,本来昏昏欲睡之人,抬头瞧见了沈莺,连忙弯起了眉眼,乐呵呵的要将沈莺请进来:“沈姑娘,快进快进,可是寻我家二公子?二公子前两日去了扬州,还未曾回来。沈姑娘若是有事,与小的说一声,等二公子回来了,小的定当告诉二公子。”

这小门童看着年岁不大,但说起话来,竟是一套一套的,沈莺笑了笑,立于门外,未曾抬脚进去。只盼望日后,再也不用进这慎独堂才对!

“这披袄原是二公子的,今日还他。你帮我收着,可别忘了给。”听到魏晋礼不在,沈莺倒是松了一口气,否则两人若是迎面撞上,定是又要吵起来。

小门童恭恭敬敬的接过了沈莺手中的披袄,只是这袄子太长了,他小小一个人,竟是差点儿拖拽到地上,颇为滑稽。

沈莺见他这般模样,脑中一闪,想到了她与魏晋礼初见时,自己借了这披袄套在身上,想来也是滑稽极了。

“沈姑娘放心,这事我定给你办妥了!”小门童在慎独堂内见过沈莺两次,这可是他们二公子放在心尖尖上的人,往后指不定就是他的女主子哩!

“好。我信你。”在沈莺眼中,这小门童莫不过就是个孩子,她也乐得与他多说几句。只是突然想起来,她那位白眼狼的黑心弟弟,如今也当是这么大了,过了年,就要十四了。

十四,是快要成人的年纪。

“姑娘,我们走吧。”忍冬提醒了一声,若是去晚了,兴许太夫人就歇下了。

沈莺点了点头,“走吧。”

小门童等到人走远了,才抱着披袄去了内院,喊了一声:“听竹姐姐!”

听竹正收拾着书房,主子走了,正好趁空将东西都规整好,免得日后再弄了。

“怎么回事?”见小门童跌跌撞撞、小心翼翼地跑着过来,手上的东西都差一点儿掉了,她沉了声,小跑了几步过去,将东西接下。

“这披袄,怎到你这儿了?”听竹此前见过沈莺穿着,知晓是二公子赠予她的。可送了人的东西,突然被还了回来,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听竹的语气不佳,小门童一听,心下一慌,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事,他摊了摊手,摇着头道:“是沈姑娘送来的,说是还给二公子。其他的,我就不知了。”

“当啷——”

一个脑瓜子敲在了小门童的脑袋上。

“笨,沈姑娘来了,怎不先来寻我?什么事都敢接下,将自己当成主子了不成!”若是方才她在,听竹说什么都不会将这东西收下。

想着上次沈莺决意要走,又与薛姑娘撞上了,只怕那日是触了沈姑娘的霉头,又让她记在心底了。哎,这一道道的坎,怕是有情人,也变无情人了。

“原是送东西的小事一桩,我才没想着来叨扰姐姐了。”小门童何其无辜,谁承想他好心办坏事了呢?

听竹也就嘴上严厉些,实则她也知道这怪不到一个孩子身上。“罢了,你去忙。往后有事,定要记着先来与我说一声。”

“是是是,听竹姐姐,我记下了。”小门童连声答应下来,转身就跑走了。

拿着披袄站在院子里,听竹只觉得手上的东西像是烫手的山芋,等到主子回府,怕是又要黑脸了。

远在扬州的魏晋礼,简装便行,是混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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