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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封信(3 / 3)

了,我还得给他们带孙子孙女儿呢,所以你不管去哪儿,都得回来看看…宋爱华一边嘴上絮絮叨叨说个没完没了,一边流出来的泪水吧嗒吧嗒地不停落在两人紧握的手上,越说嗓音越哑,越说哭音越重。最后她低着头,泣声不止。

时钟已经使不上多少力气给她擦眼泪,只好轻轻给她拍了几下背,缓声说道:“会的,我会的。”

“我会记得咱俩的承诺的。”

看起来两人和往常没什么两样,唠嗑聊着天。可时间总会过去。

很快,天色就黑了。

可谁都没有先提回去。

最后,还是时钟轻轻开口说道:“天黑了,该睡觉了,我们回去吧。”宋爱华沙哑开口:“好。”

她起身,推着他慢慢往回走。

轮椅碾过地上的落叶,留下一道道深色的齿轮印迹。屋内昏黄的灯吧嗒一声亮起,直到深夜,灯光熄灭,陷入一片黑暗。可这一灭,灯再也没能再亮起来。

时钟走了。

宋爱华成了一个人。

后来,处理好一切以后,

第二年,她就搬来了安溪镇。

开始了漫长的一个人生活。

她没有真的整日闲坐在家里,而是买了几块田里的地耕种着,不算多,也不会让自己累着。回去以后,也在自家院子里种种菜和水果什么的。虽说是一个人,日子清闲,但也有个奔头,偶尔再去城里头看看儿子和儿媳妇。

直到某一天,她打开门,门口多了一个又小又矮的身影。是个女娃。

哦,还是她孙女。

她正仰着头,跟个没人要的可怜虫似的,蹲在门口瘪着嘴巴,漂漂亮亮的一双眼,里头滚着眼泪望着人,朝她哇哇大哭着:“我妈不要我了鸣呜鸣她让我来跟你住呜呜呜……″

宋爱华掏了掏耳朵,只感觉聒噪得不行。

但还是带了点稀罕。

不得不说,别的不知道,她孙女的模样,肯定是随了她,长大一定好看。“时宓”这名儿是真没起错。

好听又好记。

这不,就在她给徐若瑾写回信的时候,写到最后,宋爱华才想起来,忙不迭地地在结尾添上去一段:

若瑾,你猜怎么着哩?我家里多了个小家伙,皮得厉害,比我当初带春生的时候难带多了,我还给她买了一辆扭扭车哩,结果这熊娃子给我开粪坑里去了,真是气岔我了!

不过也能制住她,要是时钟在的话肯定不行,搞不好啊,能被他这孙女气哭!

好在,我孙女有个好听的名字,她叫时宓。可能是我真老了吧,自她来了以后啊,我这日子,虽然多了点聒噪,但好像越过越有意思了。

小家伙啊,慢点长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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