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直接,还好记。
他在山里,又待了两天。
一边,是等那头母虎的气消了,免得它追出来找麻烦。
另一边,他也顺手,打了两只狍子,当作是给虎子准备的口粮。
小老虎现在还小,喝不了奶,只能吃点肉糜。
五天后,当林大壮抱着一只毛茸茸的小老虎,出现在林家村村口的时候。
整个村子,再一次,被他给引爆了。
“那……那是什么?是……是老虎吗?”
“我的天!林大壮从山里,抱回来一只活的老虎!”
“他疯了吧!养这玩意在家里,不要命了?!”
村民们看着林大壮怀里那只奶凶奶凶的小老虎,一个个都吓得脸都白了,躲得远远的,连靠近都不敢。
林大壮无视了所有人的目光,径直回了家。
当秦兰、苏晚秋和张琴,看到他抱回来的这个“大家伙”时,反应跟村民们,一模一样。
三个女人,都吓得花容失色,躲在屋里,根本不敢出来。
“大壮!你……你疯了!快把这东西扔了!”秦兰隔着门,大声地喊道。
林大壮被她们的样子,给气笑了。
“扔什么扔!这是我专门弄回来看家的!”
“以后,它就叫虎子,是咱们家的一份子!”
他好说歹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三个女人,相信了这只小老虎,不会伤害她们。
秦兰她们,这才战战兢兢地,从屋里走了出来,好奇又害怕地,看着这只传说中的百兽之王。
虎子倒是一点也不怕生,它在院子里,摇摇晃晃地走着,时不时还伸出舌头,舔一舔两个小丫头的脚,把秦霜和秦雪逗得咯咯直笑。
看着看着,秦兰她们,也觉得,这小老虎,好像……也没那么可怕?
反而,还有点……可爱?
就这么,虎子,这个特殊的新成员,正式地,在林大壮家,安顿了下来。
而林大壮在家里养了只活老虎的消息,也很快就传遍了十里八乡。
这一下,再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打林大壮家的主意了。
开玩笑,他家院子里,可是有老虎的!
谁敢去,那不是茅房里点灯——找死吗?
家里的安全问题,算是彻底解决了。
林大壮的心,也彻底放了下来。
他又开始琢磨起,那个更长远的,挣大钱的计划。
林大壮坐在院子里,看着正在跟虎子玩耍的黑风,脑子里,灵光一闪。
他想到了,他终于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打猎,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枪吗?
不是。
是人吗?
也不是。
最重要的,是狗!
是一条好的猎犬!
一条好的猎犬,能追踪,能围猎,能预警,能攻坚。
在山里,一条好狗,有时候,比一个不靠谱的同伴,要有用得多。
就像他自己的黑风它们。
没有它们,他就算本事再大,也不可能那么轻松地,就完成那么多次高难度的狩猎。
而好的猎犬,在这个年代,是极其稀缺的资源。
赵铁山那种老猎户,养了一辈子狗,也就那么一两头能拿得出手的。
大部分猎户家里的,都是些普通的土狗,只能看看家,撵撵兔子,真遇上大家伙,第一个就跑了。
如果……
如果自己能开一个狗场。
专门培育、训练、出售最顶级的猎犬。
那这生意,得有多大?
全县,甚至全省,有多少猎户,有多少喜欢打猎的干部、老板?
他们谁不想要一条神犬?
为了条好狗,他们绝对舍得花大价钱!
这个念头一出来,林大壮的眼睛,就亮得吓人!
他感觉,自己找到了一条,真正的,能长久挣大钱的金光大道!
对!
就这么干!
老子要开一个狗场!
专门卖最牛的猎犬!
第二天,他就把护卫队的训练任务,暂时交给了林大牛,自己则骑着那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开始在附近十里八乡的村子里转悠。
他的目标很明确。
开狗场,不是养着玩的,是要做成一门顶级的生意。
所以,他要找的,不是普通的土狗。
他要的,是种犬!
是那种血统足够优秀,基因足够强大的“狗王”!
只有用最好的种犬,才能培育出最顶级的猎犬。
这个道理,他比谁都懂。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林大壮一连转遍了周围七八个村子,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
他看到的狗,要么是见了人就夹着尾巴躲起来的胆小鬼,要么就是只会冲着人狂吠,却连只鸡都不敢追的窝里横。
别说“狗王”了,连一头能勉强称得上“猎犬”的,都找不出来。
这个年代的农村,人吃饭都成问题,谁还有闲心和余粮,去精心伺候一条狗?
大部分的狗,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