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哪知道站在他们眼前的李斯特曾经面对十几位平克顿专门侦探的围剿,都还能逃出生天。
甚至接连杀死数人,带着三个人就敢冲击当地的银行。
死神之眼是亚瑟枪法的具象化。
但李斯特是真有这样的枪法。
纽约的这些劫匪,顶多就干些小偷小摸的事情,比起加州的风云连个屁事也算不上。
自然很轻易的就被李斯特所制服,要不是李斯特对自己的枪法自信,他可不敢戴着手表上街,眼下这些家伙倒能给他的作家人设再丰富一笔。
“现在乖乖蹲下来,等警察来。要不你们也可以选择逃跑,你们可以赌一赌,你们可以在我枪响之前离开我的视线。”
面对面前的枪口,两位劫匪只能妥协站在墙角静静的等待警察的到来。
纽约不同于加州那些混乱的地方,就算在差劲的地块都有警察巡逻。
很快就听到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一名身穿蓝色衣服的纽约警察,还有一个协警同时走过来。
“发生了什么事?”
“警官先生,我在这里刚刚这两个黑人想抢劫我的江诗丹顿。”
两位警察看到这一幕也懵逼,一个衣着体面的绅士持枪而立,手上戴着一块价值百美元的手表。
旁边地上还丢着一把左轮手枪和一根棒球棍。
至于两个劫匪,只是在墙边乖乖蹲着,一点脾气都不敢有。
警察一眼就认出这两个劫匪,是在通辑榜单上面有名的家伙,曾经入室强奸十几次,每一次都是奸杀作案手段及其凶残。
最近更是经常在这附近抢劫。
各种看起来有钱的作家都被抢劫过,欧·亨利、杰克·伦敦还有门肯,有时候抢劫一些普通人,如果是女人,这两个劫匪的手段会更加凶残,因此警局接到的报案不计其数。
面对这两个家伙警察和平克顿曾经抓捕多次都无可奈何,他们很快就会钻入这附近的小巷,已经有不少的作家有意见,他们警局最近也在头疼这件事情。
没想到居然栽在了这个绅士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