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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敕建格物院(2 / 3)

源调配能力。他需要一个更高级别、更独立、职能更综合的常设机构,来系统性地推动“格物致知”、“实学经世”的理念,将其从零散的“试点”,上升为国家层面的长期战略。

他将这个想法,与于志宁、阎立本等重臣沟通,获得了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于志宁甚至提议,可借此机会,将“科举改制”中关于“明工科”等专科取士的设想,与这个新机构的人才培养功能结合起来。李瑾深以为然,开始精心草拟奏疏。

他避开了容易引起争议的“明工”、“明算”等具体科名,而是从更高的“弘道”层面入手。奏疏以“臣闻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必先格物致知”开篇,再次高举《大学》旗帜。他指出,当今朝廷虽有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等教育机构,然所授多为经史文章,于“天地万物之理,礼乐兵农之实,器械舟车之巧,海外方舆之博”,则涉猎甚少,或流于空谈。致使朝廷需用实学干才时,往往“才难其选”。

因此,他恳请皇帝,“仿古者成均教化之遗意,参以时需”,在京师敕建一所新的学研机构,其名可曰“格物院”。他详细阐述了“格物院”的构想:

宗旨:“穷究物理,致用实学,上以佐圣治,下以利民生。”&bp;明确其“经世致用”的根本目标。

职能:分为三部。一为“究理部”,负责研究天文、历法、算学、地理、物性等基础“物理”;二为“制器部”,专司农具、兵器、舟车、器械、水利、营造等“利用厚生”之器的研究与改良;三为“博物部”,负责搜集、整理、考辨海内外山川物产、风土人情、奇技异巧,绘制舆图,编纂“博物志”。

运作:格物院隶属朝廷,但相对独立,由皇帝特简重臣或名儒主持(李瑾隐晦表示愿担此任)。院内设“博士”、“助教”、“生徒”等职。博士、助教不仅从经学名儒中选聘,更应广招天下“通晓一艺、明于物理”的巧匠、医师、算家、海客乃至“蕃客”中有专长者,充任“技博士”或“技导”。生徒来源,既可从未入仕的“实学”士子、匠户优秀子弟中选拔,亦可从国子监等官学中,选拔对“实学”有兴趣者转入。

与科举衔接:格物院优秀生徒,经考核,可给予“格物生”出身,由吏部酌情授官,或优先参加吏部“书判拔萃”等选拔。同时,可建议未来科举,为“格物院”出身或通晓格物院考核内容的士子,设立特殊通道或加分优待,实质上是为其“专科取士”铺路。

与现有“试点”结合:可将“百工创新署”并入格物院“制器部”,作为其应用转化机构;海外探索所得知识,归“博物部”整理;“新式农具推广”等具体项目,可由格物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标准制定。

奏疏写毕,李瑾又附上了一份详细的“格物院筹建草案”,包括院址选址(建议利用城南一片官地,靠近工坊便于实践)、建筑规制、初期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主要来自将作监结余、皇帝内帑特批及未来可能的技术转让收入)、以及首期重点研究项目(如继续改进高炉炼钢、探索焦炭大规模生产、研究海船抗风浪结构、绘制更精确的全国及海外分图等)。

奏疏通过于志宁,直呈御前。李治览罢,沉思良久。他敏锐地意识到,这“格物院”之议,是李瑾将其“实学”理念制度化、常态化的关键一步。若成,则“实学”将从个人的、零散的倡导,变为国家支持的、系统性的学术与工程体系,对未来王朝的发展走向影响深远。其中关于吸纳匠人、蕃客为“技博士”,以及变相为“专科取士”开路的设想,虽显大胆,却与他一贯的“务实”、“求才”思路暗合。且李瑾巧妙地将机构设立与《大学》“格物致知”的圣人之道挂钩,使其在理论上难以驳斥。

然而,阻力必然巨大。这无疑将触动国子监、弘文馆等传统教育机构的利益,更会引发清流对“工匠技艺登堂入室”、“淆乱学统”的激烈反对。那些“试点”尚可说是“实务所需”,而这“格物院”的设立,则近乎宣告一种新的学问体系和人才选拔标准将与旧体系并存,甚至挑战。

李治将奏疏压下数日,先私下征询了长孙无忌、褚遂良、于志宁等重臣的意见。长孙无忌依旧持重,认为“立意虽佳,然兹事体大,牵涉学政根本,当缓议。可先允其以‘督行实务使’名义,扩大‘百工创新’规模,增募些通晓技艺之人办事,观其效,再议建院不迟。”&bp;褚遂良则明确反对,认为“学校之设,所以明人伦,非为雕虫之技。若使工匠杂流与士子同列,成何体统?且恐启侥幸之门,坏士习。”&bp;于志宁、阎立本则力主支持,强调“实学乃强国之基,格物院非为取代经学,乃补其不足。且不费国帑,以技养技,何乐不为?”

皇帝权衡再三,决定折中。他没有立即批准建立独立的“格物院”,但采纳了李瑾奏疏中的部分核心构想,并赋予其更高级别的官方色彩。

腊月廿三,小年。皇帝颁布敕书:“朕惟治道在实,学贵致用。今有督行实务使李瑾所请,于京师筹建‘格物院’,专究物理,以资实政,深契朕心。着即于将作监内,辟地增建‘将作监格物所’,由督行实务使李瑾兼领。该所秩同将作监署,可自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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