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猫贪余温>科幻灵异>大明:暴君崇祯,重塑大明> 第三百六十八章我喜欢大明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百六十八章我喜欢大明(1 / 2)

钱谦益一直压制的那口老血还是喷了出来。

陛下也不知道如何得知此事,当即大怒。

堂堂朝廷礼部右侍郎朕之肱骨,竟然被砍柴百姓状告成何体统。

罚俸半年以视惩戒!

活不成啦。

钱谦益擦掉嘴边血迹看向钱谦贞:“快派人去山东找瞿式耜瞿兄救急啊。”

瞿式耜是他的好朋友,甚至可以说是他的死党。

当初他以为瞿式耜必死无疑,却没想到那瞿式耜突然被放出还接掌了山东巡抚的位置。

他没有去恭贺更没有去送行,因为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一张底牌。

底牌一般情况下怎么能够动用呢?

除非到了快饿死揭不开锅的时候。

一口老血喷出来之后,钱谦益反倒觉得自己通透了很多。

陛下自登基之后的种种言行,在他脑子里如走马灯一样过了一遍,随后他的眼底出现一抹明悟。

悟了,这回他算是真的悟了。

纵观陛下的行事风格以及朝堂上那看不见的回旋镖,都有一个共性。

那就是你提出来什么,陛下就会用你提出来的治罪。

简单点说,就是你提议的陛下就会反对,而你反对的陛下反而会同意。

所以说,只要反着来就能让自己处于不败之地。

杨嗣昌不是让自己出使科尔沁吗?

那老子就主动提出来要出使科尔沁,以陛下的行事风格自然会反驳,不允许自己出使科尔沁。

这样一来就安全了,而且云南要打仗了,只要自己表示出绝不去云南只留在京城的意思。

陛下就一定会让自己去云南,绝不会让自己留在京城。

只要离开京城,自然就能摆脱眼下的困顿局面。

越想,钱谦益越是兴奋,就连腹中的饥饿都是减轻了许多。

没办法,家里的米实在不多了。

还好刚刚喝了一碗汤药能顶个半饱,哎呀,这做官呢就得揣摩圣意。

只要将圣意揣摩透彻,这日子自然就有了盼头。

说实话,他早就想回江南了。

尤其秦淮河上的画舫更是让他流连忘返,相比京城之地女子的粗糙,他还是更喜欢江南女子的温柔细腻。

...

李志明原来是个不假辞色的老学究,因为人家的家传和家教摆在那。

可自从来到京城之后,他交了几个好朋友。

第一个叫曹化淳、第二个叫毕自严、第三个是那正在琼州鼓捣青霉素的吴有性。

最重要的是,他发现自己居然和魏忠贤还挺聊得来。

这位之前只是听闻臭名昭著的九千岁,真正接触下来发现根本没那么坏也没那么讨厌。

都说魏忠贤是文盲,可在替魏忠贤针灸治疗腰疾的时候,这位九千岁虽不能出口成章,但对事情却有很深刻独到的见解。

很多事情从这位九千岁的口中说出来,总会有种让人茅塞顿开之感。

曹化淳这人也很不错。

虽然是太监之身,但为人处事却总有种大开大合的豪迈在内。

而那位户部尚书毕自严,更是让他在被繁重公务搞得焦头烂额的时候,简单一句话就让事情变得极为简单有效。

他喜欢自己的这几位朋友,吴有性虽然远在琼州却每月必有书信送到。

也正是在这几位好朋友的熏陶下,这位浓眉大眼李时珍后人的老学究变了。

若是在之前,打死他也不会明白陛下让他来给钱谦益看病的用意。

更不会在不动声色之间,拿走了钱谦益最后也是仅有的九百两银子。

所以老话说的好啊,在家靠父母,在外靠父母打钱...在外靠朋友。

只不过他这几位朋友在外人看来,没他妈一个是好货。

曹化淳、吴有性、毕自严、魏忠贤,哪个是好东西?

...

一袭淡杏色的蒙古长袍,袍身银线绣的缠枝莲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领口花纹尤为精致,外层罩着月白色暗花纱比甲。

腰间系着银灰色的软腰带,三颗圆润的绿松石镶嵌其上。

三颗绿松石之下有着三串小巧银铃。

海兰珠兴奋且好奇的站在二层茶楼上,看着下方大明和家乡截然不同的繁华景象。

乌丝编成两条粗辫垂在肩头,发梢系着杏色丝绦,额头戴有蒙古特色的哈达嘎,纯银打造的哈达嘎正中位置一颗淡蓝色的宝石,在阳光下让她本就绝美的脸庞更加的美艳。

脚上一双浅棕色的软皮靴只到脚踝,靴面上绣有简单云纹,让此刻的海兰珠看起来又多了几分俏皮。

身形转动,腰间的三串银铃发生清脆的声响。

“明漪,我喜欢大明。”

她很崇拜曹明漪,而曹明漪也很喜欢海兰珠,一见如故下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

“喜欢明刊上的故事、喜欢大明的美食、喜欢透过玻璃窗就能看到外面的景色、喜欢茉莉花味道的香水、更喜欢大明的热闹。”

海兰珠在曹明漪的对面坐下,用勺子将一块番梨罐头放入口中。

“也喜欢这个。”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