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之不保。其挑衅开边、重敛虐民者,皆非其本志,献谀之夫为之从臾,以分徼幸之荣利,彼亦惛焉罔觉,姑且以之为戏。则抑杨国忠、王黼之俦,而固不如桧之阴惨也。然以之而亡人之国有余矣。
夫弥远则固有不然者。其一,擅置君之柄,以私怨黜济王竑而立理宗,非宁宗意也。然宁宗亦有以致之,而竑亦自有以取之也。仁宗之立英宗也,与韩魏公密谋之,韩公且不敢诵言其名,以须仁宗之独断。
高宗之立孝宗也,以秦桧之挟权罔上,而不能与闻其事。宁宗则一任之弥远,而己无所可否,虚悬储位以听弥远之游移。弥远怀变易之心,然且密属余天锡、郑清之以徐察其德性;非若王莽、梁冀贪立童昏,以为窃国地,固欲远己之害,而不忘措国之安。
等为支庶,而理宗之静,固贤于竑之躁也。是可原也。其一,函侂胄之首以媚女直,损国威而弛边防也。然诛止侂胄,而不及将领,密谋预备,固未忘北顾之忧。非若秦桧之陷杀人宗族,而尽解诸帅之兵,大坏军政,粉饰治平,延及孝宗而终莫能振也。其一,进李知孝、梁成大于台省以攻真、魏。而二公之进,弥远固推毂焉。
及济邸难行,二公执清议以置弥远于无可自全之地,而激以反噬,祸福生死决于转移之顷,自非内省不疚者,未有不决裂以逞,而非坚持一意与君子为难,无故而空人之国者也。故弥远者,自利之私与利国之情,交萦于衷,而利国者不如其自利,是以成乎其为小人。平情以品隲之,其犹在吕夷简、夏竦之闲。以主昏而得逞,故恶甚于吕、夏;乃以视彼三凶者,不犹愈乎?
君子之道,以人治人者也。如其人以治之,则诛赏之法允;如其人治之而受治,则驾驭之道得。不然,任一往之情,见天下无不可杀之小人,反激而成鼎沸之朝廷,此汉、唐以来乱亡之阶也。而奚足尚哉?
故使明主秉鉴于上,大臣持正以赞之,而酌罪以明刑,则唯秦桧者,当其履霜而早谨坚冰之戒。自虏来归,巧行反闲,其膺上刑,不宜在宋齐愈之下。盖其阴鸷之才,抑之而彼自伸,远之而彼自近。
严以制之,而不敌其怀虿之毒;柔以化之,而适入其网阱之中;则非服上刑,莫之能戢。若侂胄、似道,则世固不乏其人矣。不(投)[授]以权,则亦与姜特立、张说均为佞幸,弗能为天下戎首也。
若弥远,则檠之使正,导之使顺,损其威福,录其勤劳,邪心不侈,而尺效可收;固弗待于迸逐,而恶不及于宗社。驭之之术,存乎其人而已矣。
秦桧擅,而赵鼎、张浚不能遏;侂胄专,而赵汝愚、留正不能胜;似道横,而通国弗能诘;君子之穷也。
当弥远之世,君子未穷,而自趋于穷,亦可惜也夫!亦可惜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