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县太爷,都弃了官印,带着家眷跑路了!”
“姑娘你这细皮嫩肉的,一个人进去,那不是给妖魔送吃食嘛!”
老汉说完,也不管她听没听进去,拉着孙儿,头也不回地汇入人流,匆匆逃命去了。
只留下姜月初一脸古怪。
连县令都跑了?
这妖物是有多猛?
破碎的记忆在脑海里翻涌。
大唐律令,官员守土有责。
一县之长,遇灾祸匪患,可上报求援,可闭城死守,唯独不可弃官而逃。
此举与临阵脱逃的将官无异,罪同谋逆。
一旦被朝廷查实,轻则革职流放三千里,重则满门抄斩,祸及三族。
能让一个寒窗苦读十数年,好不容易才爬到一县之主的读书人,连身家性命和满门荣辱都不要了,也要卷铺盖跑路。
妖物的棘手程度,怕是已经到了让那县令觉得,被朝廷追杀,都比留在金城要有生路的地步了。
明白这点,她不禁有些犹豫。
自己还要不要去?
正在她思索之际。
官道尽头,忽地出现了两道身影。
那两人皆是一身黑衣,身形异常魁梧,比寻常壮汉还要高出一个头,肩宽背厚。
姜月初瞳孔一缩,下意识地手按在了刀柄上。
离得近了,才看清他们的模样。
说是人,却又不像。
两人脸上都生着一层细密的黑色短毛,鼻子向前凸起,嘴巴咧开时,能看到森白的獠牙。
猪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