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进去了,门口赶来那人也听进去了。
看清来者何人,樊樱瞳孔猛一缩,心脏仿佛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师姐……我……你……”
明娆背对门站着,奇怪的看着她。
“抖什么?”
明明没说什么重话,小樱桃的脸却一瞬间褪尽血色,连话都说不利索,还是她真有那么吓人?没吧……
很快她就知道何为了。
因为身后有一只冰凉的大手自耳后向前伸来,攀上她的肩膀——“没什么发现的话,你们两个,也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
明娆是世人眼中的魔女。尽管她什么都没做,只是作为“有天分”的修真者加入了一个不被正道所容的宗门。
很久以后,前半辈子的苦痛经历让明娆自以为看遍了世间冷暖,心硬成一块铁石头,对万事万物都保持隔岸观火,置身事外的态度。
唯一一次动恻隐,不曾想又搭上后半辈子。
第一次遇见季谌,是个极其特殊的日子。
彼时的梧桐有妖兽作乱,她瞒着棠欢偷偷下山,借除恶之名重新回到梧桐。
她漫无目的的游荡在山间,一股浓烈的血腥气被风裹挟着直扑面门,跟着风一直走,便看见了密林中被腰斩的恶兽,以及旁边浑身是血,不知死活的少年。
……看在给她省不少事的份上,救他一命吧。
于是明娆将少年捡回了家,并为他试净血污,包扎伤口,熬制草药。
做完这一切,少年也醒了。
他长得不错,很有礼貌,说话时眼睛亮晶晶的,不敢乱看,与她对视上就红着脸闪躲,像极了某种小心翼翼的小动物。
明娆当然知道那种眼神意味着什么,那是对她魅力的一种肯定。
啧,无聊。
她狠狠吓唬了他一通,恶趣味的看着少年那副想问不敢问的委屈模样。不过最后他还是问出口了,问她叫什么名字。
能在荒山野岭出现的女人,醒来居然不在第一时间问她的身份,而是只问她的名字。
啧,又傻又无聊,有点像她曾经认识的一个傻小子。
看在有点的份上,勉为其难告诉他吧。
“明娆。”
少年激动的呼吸急促,脸庞泛起红晕,既紧张又兴奋:“明娆姑娘,我叫季谌,四季的季,谌挚的谌。”
“知道了,别像牛似的喘,再死我这。”
不过她失算了,那天的恶言恶语并不能使季谌的小心思有所收敛,没想到他连执著都与那人一模一样。
没办法,她只好搬出合欢宗的身份来。
当今正道人人见合欢宗避之不及,这下总能吓到他了吧?
嘿,还真没有,小子比想象中的还犟。
连她也犟不过他。
明娆以为自己那颗心再也不会为谁跳动了,谁知半路杀出个犟种,长在她心尖上不说,还会讨她欢心,熟知她所有喜恶,更有甚,与她灵魂上的同频。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和季谌在一起,就是很轻松,她感受到久违的快乐。
那行吧,哄他两天。
这一哄就是十年。
十年时间可太长了,长到足以改变很多事情,比如季谌的心智,比如明娆的心境,比如二人的感情。
她允许自己短暂放纵,却没做好真正爱上他的准备。
以及,她觉得自己背叛对“他”的感情。
那是她此生的爱人,也是唯一的遗憾。
她一遍又一遍的告诫自己,是因为“他”才对季谌另眼相待的,绝不能本末倒置,绝不能。
对,她最爱的还是“他”,只有“他”,只能是“他”。
明娆开始挑季谌的毛病。
长相太硬,眼神太有侵略性,武功太厉害,性子太跳脱,皮肤不够白,头发不够长,体型不够好看……
仔细瞅,确实和“他”一点也不像。
嗯,不像。
明娆如是告诉自己,并开始寻找更像的。
她连心都骗过了,可没骗过体内的东西。
季谌知道,季谌发疯,季谌哀求。
明娆始终无动于衷,她也不会再动容了。
因为动了真情,她日渐感受自己流失的生命,以及那个东西正逐步侵蚀她的身体。
先是语言,再是行动,人然后味觉,嗅觉,触觉,视觉,最后连声音也听不清楚了。
她知道,彻底失去身体主动权的那天,理智也会随之溃散。
骄傲如明娆,当然不允许自己变成疯子。
她将自己藏在谁也不知道的地方静静等死,一天,两天,三天,五天……不知苟延残喘了多久,直到那天,修真界发生一件大事。
——季谌散尽满身修为入了魔道,为了追逐一个魔女。
得知消息的那日,明娆又哭又笑,笑他傻,哭他固执,笑着笑着喉头就涌上一阵腥膻,五感尽失的身体却突然感受到冷,仿佛从骨头缝里沁出来的,每一寸肌肤每一寸骨骼都冰得僵硬,彻骨的痛,痛得几乎窒息。
她挣扎着扑到地上,却再也不能进行任何行动,只能任由冰冷将自己包裹。
数着时辰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