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让她留在我身边,这对于两个相爱的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事吗,为什么到了我身上便如此难以接受?”
不知哪句话触其逆鳞,他沉浸在自己扭曲的爱情观里,情绪失控,连追杀都忘了。
即便如此樊樱也不敢放松,尽力将身体藏在树后,双眸紧锁敌人。
她几时有过如此逃命,方才精神紧张尚不明显,此刻缓了口气,才惊觉自己透支的两眼昏花,腿脚也软绵绵的,身体上的疲惫逐渐蔓延全身。
反应慢了半拍,季谌已如鬼魅般逼近她藏身的树。
——冰冷的刀锋擦着脸颊,以几毫厘的差距,深深钉进背后的枝干。白刃被擦得亮眼,尽数反射出旁侧恐慌的表情,灼热的空气几乎能把人焚化。
耳畔男人癫狂如恶魔般低语:
“那好,你来说什么是真相,说的不满意,我现在就杀了你。”
“我……”
他的确已经疯了,樊樱仅犹豫一刹,那双炙热的大手便攀上她的脖子,并将她整个人提起来。
樊樱双脚悬空,窒息的感觉令她下意识疯狂攻击脖子上的铁掌,“你先……放开……听我说……”
“嚇——放……手……救……”救……命。
“樊樱师妹!”
“樊樱师妹快出来!我们打听到宋志家在哪了!”
是宣颂宁!
季谌下意识回身寻找声音方向,分散了注意,手上力道便松懈下来。
樊樱借力挣开大口呼吸,浑身的血液顿时活络起来,她惊喜地盯着身前:“沧泽哥哥,我在这!”
季谌猛地抬头——
趁其分心,樊樱当机立断施法令头顶茂叶增生数倍,死死缠绕男人四肢,而后自己朝着声音的方向飞奔。
她逃,他追。
风声呼啸,景物自眼前飞速后退,脚下淤泥深深浅浅,樊樱慌不择路,在胸肺闷痛到极限的前一秒,一头扎进沧泽怀里。
“啊啊啊啊救命——!”
他下意识将人护住,没来得及询问,后头穷追不舍的季谌也到了。
“哼,狗男女。”
“沧泽哥哥,他要掐死我,打他打他!”
沧泽抬手,灵力排山倒海般镇压,一念间,风云皆变。
—
十二万两千七百四十七天以前,那天恰好是季谌二百三十岁生日。
他路过梧桐,得知此地有一霍乱妖兽,当地百姓为此苦不堪言。
彼时少年意气,明知作恶者是灵力强悍的大妖亦不畏不惧。双方缠斗整三天三夜,斗得日翻月转,斗得筋疲力尽,最后少年更胜一筹,抓住机会将妖兽斩于剑下。
妖兽是除了,他也没好到哪去,身受重伤,灵体几近溃散,浑浑噩噩躺在妖兽旁边等死。
苍天保佑。
再睁眼,他看见了此生所见之最漂亮,最温柔的姑娘。
“醒了?别动,你要死了。”
他呆呆地问:“那个,我这是在哪?”
姑娘嫌恶的打量他几眼,似乎对这眼神司空见惯。
“嗤,你年纪不大,胆子倒是不小,梧桐山也敢只身闯。”
“我听说这里有妖兽作乱,怕时间长了危及百姓……对了,还未多谢姑娘搭救,大恩大德,在下没齿难忘。”
年轻的季谌还听不出讥讽,只一心想在异性面前留下好印象。
“嘁。”姑娘并不打算领这份情,“在这不会有东西伤害你,等伤好利索了就滚出去,别碍着我的眼。”
“是……是。”他不敢说话,却无法控制眼睛跟随她的轨迹,终于,在姑娘即将走出视野的刹那,他鼓起勇气:“那个,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明娆。”
明娆……明娆……
季谌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人。
尘世有文记载: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他想,写出这句话的人真他妈是个天才。
于是每个疼得睡不着的夜,他在唇齿默念了她的名字千百万遍。
他开始期待白天,因为只有白天,明娆才会臭着脸来给他换药。
见了面便欢心雀跃,见不到便失魂落魄。
他知道,这就是人间所说的,一种名叫“喜欢”的情绪。
明明修的无情道,却修来一副玲珑心,尤其在讨女孩欢心这方面,简直如有神助。
明娆对他的态度越来越缓,她不告而别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到后来二人几乎日日粘在一处。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
二人日夜作伴,感情水到渠成。
意乱情迷时,明娆在他唇间落下仓促一吻。
“……我会好好爱你。”
前面说了什么,季谌没听清。
明娆有很多秘密,可并不影响他喜欢她。
终于,再一次长久的分离之后,明娆答应了他的示好,并和盘托出她的过往。
她从不隐瞒自己合欢宗的身份,也知道他原本修的无情道,直言二人的前路必将受到重重阻碍。他想抽身,随时可以。
也曾有同门规劝,不要与合欢宗人谈感情,她们是蛇是蝎,只会吸干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