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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2 / 2)

住在里头的村民时刻留意着附近官道,有家资不菲的客商经过,就会派人给山上的匪寨通风报信,抢得的油水匪寨拿大头,他们这些正经良民也能跟着喝汤啃骨头。

除此之外,武文顺偶尔会效仿取经路上的女妖,假扮成柔弱无辜的受害者,骗取好心人的同情。他靠这招吸引来薛殊,却在准备动手之际,意识到这块肥肉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好咬,一口下去没啃到油花,保不齐先被钢板磕掉大牙。

他因此未曾对薛殊等人下手,放他们平安离去。但现在,薛殊身边的管事找到他,对他说,他的猜测错了,那些人根本不是什么大穆朝廷的使团,就是几个偷摸走私的行商,拉大旗扯虎皮罢了。

他说,他那郎君实则是个兔儿爷,仗着主君宠爱揽事上身,非要带队出海,就为了在主君面前博一个出头,平时想起一出是一出,可苦了他们这些底下人。

他说,什么“朝廷使团”,不过是薛殊想出的说辞,用来自抬身价,免得被人当成肥羊。

他说,那几个护卫瞧着厉害,也确实是正规军出身,只是人品不太地道,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因此被赶出军队,只能在商队里当个护卫混口饭吃。

最重要的是,他说,回去后仔细想过,武郎君的提议是极好的,尤其他们这一趟运送的不是寻常货物,而是价比千金的云锦,几十口箱子装着!这么大一笔生意要是做成了,哪怕五五开,也够一辈子吃用不尽。

前面的村寨里的人还没怎么样,听到最后一句,所有人的眼睛都放光了。

他们没见过云锦,却不妨碍听说过这种丝织物的华美珍贵。据从富春过来的商人说,每当重大节庆典礼,阮主都会骑着白象,穿着云锦裁制的衣裳在都城中巡游。那衣服闪闪发光,比阳光还明亮,比云霞还要绚丽。更稀罕的是,站在左边看是一个颜色,站在右边看又是另一个颜色。

这是只有神佛才配穿戴的宝物,他们说,别说拥有,一辈子能见上一回就算值了,能上手摸一摸,真是立时死了也不枉。

而这样珍贵的丝绸就在离他们不到两个时辰路程的商船上,而且装了近百口箱子。

近百口!

他们的眼睛亮了,心也活了,巴巴望着武文顺,就等他一句话。

那泼天的富贵,就能砸进他们怀里!

但武文顺作为山贼头目,没那么好糊弄。他的脸色很温和,问出的话却极犀利:“胡兄有这样的志气,当然是好的。不过前日你等留宿村寨,你可不是这么答复我的。”

一个人如果突然做了出尔反尔的决定,要么是经历重大变故,要么是藏着坏心眼。

武文顺很好奇,胡千岩属于哪一种。

胡千岩的答案却令他很惊讶。

“我被那小白脸骗了,”说起这个,胡千岩一脸心酸,“我还当她不懂广南语,谁知她竟然听得懂,在那跟我装呢!”

“咱俩商量这事时,唉,她都听见了。只是当时她还有用我的地方,没立刻发难,现在安顿下来,她就跟那几个护卫商量,要解决我这个后患。”

“幸好我命大,起夜时听到他们商议,不然这条命怎么没的都糊里糊涂!”

这理由当然很合理,毕竟薛殊在与他们接触时从没表现出自己听得懂当地语,连武文顺乍听说都很惊讶。

但他并未将震惊表露出来,而是很温和地吩咐人照看好胡千岩,给他吃点东西,再请他好好睡一觉。

胡千岩没推辞,他确实累极了,任哪个养尊处优的大主事往热带丛林里走上一遭,都会像他一样恨不能就地躺倒。他简单吃了点糙米饭,又有村里的妇人端来热水,请他脱去那只沾满泥巴的草鞋,将被蚂蝗叮肿的脚跑进热水舒畅片刻。

胡千岩觉得自己活过来了,他吃饱了,洗了脚,脚上的蚂蝗也被仔细挑走。现在他躺在铺了草席的床榻上,舒舒服服地打起小呼噜。

但武文顺睡不着,被这样厚实的一个肉饼砸在头上,他也不可能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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