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冷竹【番外】
【反派番外,补全设定,请勿模仿】
我是冷竹。
我是人们口中最完美,最善良的法官,也是他们口中的天才。但那些人不知道,其实我有阴阳眼。
我从小就能看到那些人类看不见的东西。
它们对我的生活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因为它们碰不到我,我也碰不到它们。我能看到法庭中徘徊仓促的那些黑影,它们眼中带着怜悯,也有人痛苦,也有人彷徨。
我总是在它们面前一点一点诉说着那些案件的冤屈。每当它们听到我的声音,就会抬起头静静听着,萦绕在我耳边的哀嚎声也就都消失了。
我也是沈家最杰出的女性,虽然我是个外姓人。但沈科爱我,敬我,甚至愿意将沈家的一切都交给我。我们是在法庭上认识的。那时沈家似乎还有争斗,老爷子还没死,家里有两个儿子。
一个是大儿子,另一个就是他。沈科比哥哥年纪小了不少。老爷子决定把第一集团留给沈科。
可那位大哥不愿意了。
我也听说过那个大哥的人品。
他总是喜欢打老婆,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前妻,却找人把此事掩盖下来,又找了一位新的妻子。
那个前妻的孩子似乎丢了。
可我不喜欢那些,我也不喜欢他。
那些富太太们总是在夸我,夸我进入豪门,夸我获得了沈家的爱,获得了沈家的财富,并将它们牢牢掌握在手中,自己也获得了自由。她们羡慕我,巴结我,甚至希望我利用职务之便,帮她们达成目的。但我没这么做。
如果我没有这个身份,拒绝了她们的提议,她们早就会跟我中断合作了吧。我年纪轻轻就已经进入法庭。
那些人看我的目光或有震惊,或有崇拜,甚至还有嫉妒。但我不在意别人的情绪,对我来说都只是无关紧要的过眼云烟。或许在某一段时间里,我是真的在为那些人申冤,成为了他们口中最正义的人。
在我眼中,人没有高低之分,有钱没钱都不重要。以我的财力,我也不在意他们给我的报酬究竞是什么。那段时间,为他们申冤似乎成了我人生中最有趣的事情。我也庆幸我做了那些好事,才会遇到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朋友。也许我们的相见是命中注定的。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陆希琴。
她年纪轻轻,像是刚结婚的样子,跟我年纪差不多大。我看了她的资料。
她是一个小说作家,名气似乎并不高。
她被人诬赖,说是一个抄袭者。
诬赖她的人站在法庭对面,字字句句诛心,指责着她,甚至找来了许多人一起诉说她的罪状。
可陆希琴站在那里,眼神中毫无畏惧。
我记得她那天穿的是什么。
天气有些热,她总喜欢中式穿搭,穿着一身漂亮的旗袍,头发高高盘起。她皮肤白皙,有一种病态的美,骨架很小,个子应该比我矮一些。我一时间看入了迷。
那样的气质,让我生出一种想和她做朋友的感觉。我很快查看了那些资料,也明白了她的诉求。她那天算是私底下来找我的。
她语气很急,但一点都没哭。
陆希琴是坚强的。
她不想让自己苦心经营的作品为他人做了嫁衣。那时她似乎没有多少钱,请不到多好的律师,于是找上了我。我庆幸自己打着正义的名号,不收任何人一分钱,否则我也不会遇到她。我无条件帮她翻盘。
她为了感谢我,想请我吃饭,却被我拒绝了。我问她,你请我吃饭,是想和我做朋友,还是单纯想感谢我?她犹豫了一下,果然说想跟我交朋友。
她上钩了。
我空闲的时间没有她那么多。
她是一个文人,像是民国时期的大家闺秀。我们出来玩总是去书店,咖啡店。
她永远背着电脑,和我聊完天似乎来了灵感,噼里啪啦敲着键盘。我总是喜欢托着下巴看着她,似乎这样,我的心也静了下来。我在沈科身上找不到这样的感觉。
他总是会给我惊喜,送我花,送我钱,甚至献上他满腔的爱意,可我的嘴角好像总是勾不起来。
但看到陆希琴,我似乎抛下了所有杂念。
我看着窗外,已经来到冬天了。
我为她的书出版,我们的关系愈发亲密。
但她在与我相遇前就结了婚,现在的她怀孕了。这消息是她笑着对我说的。
她变成了一个母亲,她不知道自己肚子里的是男孩还是女孩。我希望是个女孩,那样那个孩子就会长得很像她吧。我对她献上了祝福。
她似乎与我的关系更亲近了些。
她拿出了一本像是日记的东西。
陆希琴说,那是她高中时期就写好的小说,不过显得有些老土。她说,我是她唯一的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她想自己出资本,把这本书只出版一本,留作纪念。
她还告诉我,那个时候她的笔名叫做“琴”。我去看了那本书,那是她一个字一个字写的,有时候写了错字,就涂一个黑疙瘩。
只是看着那本书,看着看着我就逐渐沉默下来。那本书的故事写的是一个拥有阴阳眼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