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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十一章(1 / 3)

朝食过后桐木就来了,给秦善若带的见面礼装了整整一马车。

她今日穿了一件水红色绣桃花的夹棉立领上袄,同色的裙子上绣着几只流光溢彩的蝴蝶,行走间彩蝶飞舞,步步莲花,让人不自觉地将目光落在她身上。

外头披的是白色缎面的羊羔毛斗篷,虽不如狐裘华贵保暖,却看起来更厚实,宽大的帽子戴在头上遮住了大半的脸,只露出柔润的唇和小巧的下巴。

秦善若听到动静就出来门口接她,在她下了马车后亲切地将她往戏楼里引,握着她暖乎乎的手说:“姐姐的狐裘我今早随意清理了一番,还得辛苦姐姐带回去后重新打理一遍,我这儿戏楼里都是粗人,不会伺候这么精贵的料子。”

桐木笑着拒绝,一副眉眼弯弯的明媚样子,“那狐裘你留着穿吧,我买来不过半旬,只穿过昨日一回。”

她喜欢这个新妹妹,聪明乖巧,说话也好听,和这份喜欢比起来,那件狐裘也算不得什么。

“不可,狐裘贵重,我不能收,姐姐还是带回去吧。”

桐木的狐裘并非寻常狐裘,而是最为昂贵的狐白裘,只选用狐狸腋下最柔软的皮毛制成,集腋成裘,价值千金。狐白裘在京城也是不常见的,除了价格昂贵外,还极难制成,即便有银子也买不着。

“我平素就是个挥金如土的性子,从不缺衣裳首饰,那样的狐裘我还有一件呢,是三年前薛礼哥哥送的生辰礼,所以你就放心收着吧。我给你准备的见面礼是一副玉组佩,质地温润细腻的羊脂玉配上黑色丝线,最衬你了。”

“姐姐,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秦善若三辈子加起来都没穿戴过那么贵重的物件,价值千金的狐白裘和羊脂玉更是头一回看见听见,而现在这些东西被桐木轻飘飘地送给她,让她觉得不安又惶恐。

毫无缘由对她好的人太少,她总觉得拿了别人什么东西就得等价地还回去。而狐白裘和羊脂玉都是她还不起的。

桐木紧紧握着她的手,拧着秀气的眉小声教导她,“别推拒呀,那玉组佩可是关外来的好东西,在景朝都是罕见玩意儿。红玉你现在年幼,方才觉得这些东西贵重,等以后你看腻了就会发觉都是一样的,不过一些身外俗物,唯一的用处就是看个稀罕。说到底呀,能用银子买到的都是俗物。”

“也千万别觉得咱们不配穿戴那么好的东西,这么想就是大错特错。即便它再贵重,也没有我对你的心意重,我今日送你狐裘,明日送你点心,后日送你糖人,三者之间并无区别,因为我的心意是相同的,你要抛开金银,去看这份情谊的本身。”

“不能用礼物的贵重程度,来判断一个人的真心。红玉要一直记着这句话,总有一天会帮到你的。”

她从小就在春曲苑学艺,见惯了一掷千金买美人一笑的纨绔子弟,他们出手大方,言语暧昧,轻而易举就能得到女子的芳心,却连一句答复都不敢给。

乐籍出身的女子,对那些世家大族而言做妾都不够格。

秦善若突然明白了为何春曲苑的人会担心桐木被骗,她这不把银子当银子的态度实在叫人忧心。

真是三岁孩童抱金砖于闹市,世人皆魔鬼。

而且她太干净了,即便身处纸醉金迷的乐坊,也活得通透又干净。

她口中的道理秦善若是头一次听说,第一次有人告诉她要抛开物品本身的价值,去看待情谊本身。

在此时此刻,秦善若无比真心地希望她能得到自己想要,无论是美好的爱情还是光明的未来。如果桐木一直是现在的模样,那秦善若会帮她得到她想要的。

因为桐木的存在真的让她感觉到自己有了一个温柔的姐姐。

“姐姐竟如此富裕,是我眼拙了,没早早发现姐姐是财神爷。”她笑着打趣。

桐木被她说得耳朵通红,皱着鼻子瞪了她一眼,“我也眼拙,没发现妹妹是个促狭鬼!”

说完怕秦善若生气还偷偷看了她一眼,见她表情正常才继续说道:“当初薛礼哥哥要组商队,但是义父不信他便没给他拿银子,我就将手中的金银都给了他,还跟别的哥哥姐姐借了许多。如今我每年都能收到一大笔银子,薛礼哥哥也会给我带些稀罕玩意儿回来。”

听着倒是情谊深厚,或许他们是一同长大的。秦善若动了心思,下意识地打探道:“姐姐和薛礼哥哥关系这么好呀,昨天我与他问好他一点也不热络。”

“没事儿,他自小就这样,只不过我们一同长大的,自然熟稔些。”桐木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转头说起了她带来的东西,除了贵重的羊脂玉玉组佩以外,还有一车零散的礼物。

有崭新的衣裳鞋子,上好的布匹丝线,还有一些首饰用具。

秦善若听的人都要傻了,不解地问:“姐姐怎么送了那么多东西过来?”

“都是以前剩下的,我前几日才清理出来。前些年爱俏,衣裳做了一大堆也没穿着,首饰打好后怎么送来的就怎么收着,零零碎碎地在库房里攒了一堆,之前听说义父新收了个妹妹,便想着收拾出来送给你。”

她这话说得自然极了,没有施舍的高高在上,也没有送旧东西的小心翼翼,正如她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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