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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读史 (22)(8 / 11)

那是属于她的祖先,如今属于她的名剑——重鹰。

不过是在回忆重鹰的外形罢了,竟叫叶黛暮想到太多的点滴。情不自禁地泪流雨下。太蠢了,世人必定要这么评判她,竟为一把剑流泪。不过是个物件,现在她不就是在找替代品吗?

可是有些旧物,是替代不了的。她今后可以佩戴其他的剑,也可以用其他的名剑去斗争,去杀戮,可是那些剑都不会叫作重鹰了。

古往今来,天上天下,都唯有这一柄剑,名为重鹰。

她割舍不下的。是浴血奋战的那个伙伴,不只是一柄冷冰冰的剑。

“陛下?”卢淑慎犹豫地拿了帕子给她擦擦脸上的泪痕。“陛下,别哭了。会找回来的。”

“不,我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他。万物有灵,若是他知道,我要打一柄剑去替代他的位置,他必定会难过的。”叶黛暮知道自己说这话傻气,可是她还是说出来,就因为眼前这个是无论她说什么傻话都会理解明白的卢淑慎。

“那咱们就打一把不一样的吧。打一把留给陛下子孙后代的剑。如今不过是借来用一用。陛下的重鹰若是真有灵,必定也会原谅陛下的。”卢淑慎还眨了眨眼睛,笑着打趣。“若是他来托梦,也得先说道说道陛下粗心把他忘哪呀!”

叶黛暮一下子就被逗笑了。“剑哪会说话呀。”

卢淑慎笑着给她家孩子脾气,说哭便哭说笑便笑的陛下擦了擦眼泪和鼻涕泡泡。“别人家的,我不知道。陛下的,一定会说话,会认主,会回来的。因为天底下再也找不到比陛下更好的了。”

“哪里好了,还把重鹰弄丢了。都过了这么久才想起来,也不知是哪个人捡了去。若是当时想起来,便回去找就好了。哪怕是在尸山里一个一个翻,我也愿意。”叶黛暮一说这话,便被卢淑慎狠狠地瞪了。

“陛下,说什么傻话。”

☆、第贰佰叁拾捌章 绿豆对王八

叶黛暮虽然离不了那重鹰,但是也没有做小孩子脾气,不肯弄个假的来替。何况卢淑慎的建议也着实的好,别的不说,留一把好剑给子子孙孙应当还是要的。

不过,叶黛暮最终没有要一柄和重鹰一模一样的长剑,就打了个剑鞘是一般模样的,装装样子就好。

内里的剑身那就大有不同。叶黛暮想了想,剑必然是杀人用的,还是做的实用些好,故而要求了许多小机关,又是血槽,又是暗刺,还特地要求。

说来奇怪,叶黛暮觉得自个杀人良心不安,但是她一做这杀人的器具却半点障碍也没有。卢淑慎最是明白她的,每夜里不念个三千,转一转手上的佛珠,陛下是不肯睡的。如今这表现也叫她有些诧异。

“陛下,你说起这个怎么头头是道?难道您不怕了?”卢淑慎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口。

“一条人命自然是贵重的。不过,我也不做傻子,人家要来杀我,难道还不许我先磨刀预备着?”叶黛暮倒是不怎么在意。她是不想杀人,但是她也不想傻乎乎地坐等天命。

命这玩意,信则有;不信则无。

她来自现代,起先得了这皇位,还觉得是命中注定要叫她为这天下苍生做一个明君。如今想来,托大了。她这种不识五谷,不明圣典的人居然好意思夸下海口,能做一名盛世明君,想来也是够让人小调大牙的了。

人家辛苦地学帝王心术,读万卷书,习武,笼络人脉,坐上这帝位尚且战战兢兢,她什么都不懂的黄口小儿,凭着自己脑子里的三瓜两枣就想做人家几十年也不敢想的梦,也是可笑。

不过,这道理,大抵还是最近才明白的。叶黛暮之前一直自诩眼界开阔,必然超出这顽固不化的古人几座山去,但是等她真正接触政务,想要为天下苍生做点实事的时候,才发现,她依然什么都不懂,什么也做不到。

从前她觉得只要掌控朝局,只要能让那群浑身长了刺的大臣乖乖听命于她,她必然可以开创一个太平盛世。这会子倒好了,她发现天下不如她意的事儿,还多着呢,不少这么一群刺头。

“已经有了些眉目,那地方的尸首,是委托了流民去埋的,兵器一类却是我们自己人收走的。好兵器可以传家,江湖上人的眼睛都贼亮。你那剑,八成是被哪个识货的带回去了。逐个找还是找得回来的。”谢璇带了一壶梨花白来。

在庙里几天,叶黛暮死活不肯放他一个人去偷吃,没办法,他就生生忍了几天。回来刚去酒肆把酒壶打满了,叶黛暮的飞鸽传书就跟催命似的来了,一刻钟七八只,直接把他带的鸟食吃个干净,还没完。

那送信的鸽子没讨到食,啄了他几下才甘心。惹得一众纨绔笑成一团。谢璇哪是那种心眼子大的人啊,他的心眼比那麦芒大不了多少,唯有叶黛暮治得了他,其他人就等着被报复吧。

那边谢璇接到信,立即甩了他那一众的狐朋狗友,来找叶黛暮了。连仇都来不及报,可见多把她放在心上。

“都怪你,当时撞了我一下,害得我什么也没想起来。”这碰瓷也是绝了,隔了个七八天还能用。叶黛暮却不管这么许多,一股脑地把气撒到谢璇头上。

“是是是。都是我的错,好了吧,搞得你忘了人家小姑娘,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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